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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都儿科研究所对现住地下室17号家庭用房 情形的几点声明 1、2013-12-8我们已经以题为《关于现住地下室17号家庭用房情况的报告》书面的形式向首都儿科研究所进行了报告,表示欢迎首都儿科研究所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与我们及时沟通,共同把问题解决好。 但首都儿科研究所突然于2013-12-12上午门诊时间通过人事科和总后勤科电话通知我们,下午要对我们现居住的房屋贴封条。对此消息,正在给病人看病的我(林树明),大为震惊,思想情绪相当不稳定,不得不停止门诊,稳定情绪。 作为人防工程的首都儿科研究所地下二层出现人员居住,是谁的责任?不正是管理者的责任吗?院方自己的责任为什么要给我们合法合规居住的房屋贴封条? 首都儿科研究所要对地下室住房进行整顿,应去给违法违规人的房屋贴封条,这才是依法办事。给我们合法合规人的房屋贴封条就是违法办事了。 如果首都儿科研究所非要违法违规要对我们的房屋贴封条,贴封条之日,就是我们维权之时。贴封条的同时也请通知科室有关领导和门诊部及时停诊,以免我在思想情绪相当不稳定,给患儿看错了病,开错了药。 2、对于地下室的许多问题,例如:楼道阻塞、有线电视乱搭和我们的房屋门锁被人封住等问题,我曾经均向院方有关方面反映过,但院方有关方面以种种理由推委或者是根本不作为,致使问题日益严重,以至于发展到如今院方被其它有关行政部门要求整改。 由于院方的有关方面或是推委或是不作为引起的不良后果,要求我们合法合规的住户来承担是不公平。如:2013-12-3通告“停水停电”等严重影响我们合法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3、首都儿科研究所要求我们合法合规的住户清空房屋,应该先考虑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这是院方20年前就有书面承诺的。 尽管已经20多年过去了,我们还是希望首都儿科研究所遵守、实现对我们“安排其它住处”的承诺。 关于解决我们住房的问题,我们相信院方是有能力做到的。过去如此,现在还是如此。如:过去的“西小院”有人在其它地方分配了房屋后,院方又将腾出的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使用,本来是集体宿舍的地下室仍作为家庭用房。现在的情况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本来就是民用的房屋现在用作办公用房。 首都儿科研究所尽早实现20年前就有的书面承诺,对各方都是有益的:一是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二是首都儿科研究所能更好的管理地下室,三是体现了首都儿科研究所作为一个机构的信用。 按照首都儿科研究所2013-12-5的《通告》:地下一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希望院方理性而务实地解决问题,否则事情只会更加复杂、扩大化。 如果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我们不排除必要时向相关上级单位、市政府反映。
地下室17号家庭住戸:赫╳╳、林╳╳ 2013-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