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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被不能正常上班”情况的报告(续二)
首都儿科研究所(甲方)有关领导: 我“被不能正常上班”已经超过七个月了。为此,我(乙方)提出以下二个建议: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由单位(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按照聘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与我(乙方)协商后解除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 第十六条 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与我(乙方)提出因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我(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相比,我认为由单位(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按照聘用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条款与我(乙方)协商后解除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甲乙双方需要解决的的问题和过程都会简化和和谐。 二、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后,实行内部退休,双方签订内部退休协议 1、内部退休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目前本人的工资标准发放,内部退休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单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2、内部退休期间单位为本人缴纳与其它职工相同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此致!
林╳╳ 201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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